问题 | 公司在分立后,债务承担责任归属问题 |
释义 |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有书面协议另有约定则除外。公司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设立新公司时,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拓展延伸 分立公司的债务归属:法律解析与实践指南 分立公司的债务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公司法、合同法等多个法律领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立后的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债权人同意或法院判决等方式来确定债务的归属责任。在实践中,公司应当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尽力达成一致意见。此外,公司应当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公司分立协议、合同、财务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债务的归属责任。在处理分立后的债务归属问题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根据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后,应进行财产分割,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根据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时,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事项变更或注销登记。处理分立后的债务归属问题时,建议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并保留相关证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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