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转让在哪里办理
释义
    商标转让需要到商标局申请。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照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合同转让、连续转让、因行政命令而转让。
    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2.因企业兼并、合并、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3.根据法院判决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要转让手头的近似商标。商标转让或过户,应填写《转让申请书/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让与。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发放转让证书。
    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二、商标的类别
    1、商品商标,就是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是相对于服务商标而言的。
    2、服务商标,是指某人在提供服务时或在广告中用以区别其服务与他人服务的标志。
    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4、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对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5: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