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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七级有什么赔偿标准
释义
    首先应该申请认定工伤,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此鉴定结果来计算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以广东省工伤7级伤残为例,说明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A工伤7级社保局支付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继续治疗费、营养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您本人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乘以11个月)等,B单位支付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若您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您本人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乘以15个月),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您本人受工伤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乘以4个月)。若单位并没有按照您的真实工资水平去购买社保(绝大多数公司未按真实水平购买),则单位还应该赔偿以上所列赔偿项目的差额。单位不赔偿的话,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工伤索赔的过程比较复杂和漫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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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