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的情况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法律分析 以下是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 1.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 2.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 3.如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者离职前,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提前通知劳动者离职,并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者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依法履行了通知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应当领取的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结语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等情况下,可以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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