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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调查科是否会联系贷款被起诉的当事人?
释义
    债务人拒不还贷款,不会判刑,但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债务人财产,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不履行判决,将影响信用报告,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拘留。
    法律分析
    1、欠银行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拓展延伸
    经济调查科的联系方式及其在贷款被起诉案件中的作用
    经济调查科在贷款被起诉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等方式与贷款被起诉的当事人进行联系。联系方式通常是在起诉文件中提供的,也可以通过向相关法庭或律师事务所咨询获得。经济调查科的作用是收集、分析和评估与案件相关的经济数据和证据。他们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财务文件、银行对账单、收入证明等信息,以便进行调查。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经济调查科可以为法庭提供关于贷款违约、欺诈、资金流动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和证据。他们的工作有助于揭示案件的真相,并为法庭提供有力的经济分析支持。
    结语
    在民事纠纷中,欠银行贷款不还并不会导致刑事责任和坐牢。债权人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可能会面临逾期还款、信用报告记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属于涉嫌犯罪行为。经济调查科在此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收集、分析和评估经济数据和证据,为法庭提供专业意见和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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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