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给予员工的情况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处理方式: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或未载明必备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并赔偿;劳动合同必须书面确立,口头约定无效;劳动合同存在欺诈、免责、违法等情形,可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不能自行认定合同无效,需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员工应在一个月内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分析 一、公司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的处理方式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员工在入职单位最晚一个月之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署不能够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约定,其他形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权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公司不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改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确立,口头约定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排除劳动者权利等,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应在入职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未及时签订,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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