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诉讼期有多久 |
释义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期为十五日内,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中止行政复议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行政复议结果未作出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存在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诉讼法时效规定 对诉讼时效期应当综合考虑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如果告知相对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讼权利和诉讼期限的,诉讼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诉讼权或者诉讼期限日起开始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涉及到不知道行政内容的,尤其是不动产诉讼案件的,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年; 其他类型的案件不超过五年,法律规定公民不知道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内容的,其诉讼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内容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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