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以执行分公司的欠款吗 |
释义 | 分公司的欠款可以执行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一、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负者人相当于一个部门经理.分公司只有责任人的原因如下:1.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法定代理人,只有负责人;3.分公司的债务、税收等问题有总公司代为承担,分公司仅需每季度、年度提供报表。 二、分公司分经理要负什么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不具有法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 三、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谁来承担 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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