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短期工冒充长期工可能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如果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是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仍然可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章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