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达到两万元的,就应当立案予以追诉。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既遂)的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产生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发放贷款,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贷款,金融机构遭受财产损失。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使他人为其提供担保(如抵押),从而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应认定为对担保人的(合同)诈骗罪(对象为财产性利益)与对金融机构的贷款诈骗罪(对象为贷款),宜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