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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中关于出资的规定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
    1、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非货币财产需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2、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货币出资存入公司银行账户,非货币财产需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若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低于章程定价,交付出资的股东需补足差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发起人未按章程缴足出资,需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出资有下列规定:
    1、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第93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出资的方式和要求。根据法律,股东可以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但对于非货币财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及时足额缴纳,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如果有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除需补缴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发现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所定价值,交付该出资的股东需要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保证了公司的出资公平合理,维护了公司的稳定运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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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6: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