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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问今年社保缴费是多少?
释义
    社保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十二个月工资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工资通常包含:奖金、加班费、补贴及津贴等项目,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最高数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缴费比例单位百分之三十一点八左右,个人百分之十一左右,各地会依据当地情况,在此标准上略有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我想问一下今年的医疗合作费用是多少
    一般医疗费用花费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医疗费用在4万—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可以报销95%,并且在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的限额为15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我今年错过了社保交费的时间。我想问一下如何补交
    如果是个人名义办理的社保是不能补缴的。1、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3、找社保代缴公司过渡。离职空窗期的期间,按照最低的社保基数缴纳就可以。4、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交够年限,才能够享受终身社保待遇。养老必须交够15年,医疗保险必须交够20年才能在退休之后领取相应的福利。扩展资料办理流程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2、录入企业版软件:(1)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2)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我今年35岁,男性,普通员工,缴纳社保两年,我想问一下我的退休年龄是多少,退休时能拿到多少社保金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计算为缴费工龄,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作为计算退休费之用。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缴纳社保都应该计算缴费工龄,区别只是:如果是单位缴纳,单位负责20%,个人负责缴8%;如果个人缴纳28%由个人缴纳。至于工龄没有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957义乌社保个人缴费基数是多少?
    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直接进入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查看到你所以的资料和缴费记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我想问一下在上海退休26年工龄今年
    上海退休工资是按照月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120来计算的。法律明确规定,凡在《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1、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2、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3、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二十八条 凡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职的人员,先按原办法计算月养老金,再按个人累计缴费额的一定比例增发月养老金。增发比例按以下规定确定:(一)企业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11%;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6%。(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加上本办法实施前的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增发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5年相应增加1个百分点,但增发比例最高不超过7%。(三)企业退职人员增发10%;机关和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增发1%。前款所述人员不论在哪个月份到达退休年龄,退休当年按12个月缴费,并按前款规定增发养老金。离休干部、劳动模范、高级专家以及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员等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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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