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