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前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防控新型肺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用人单位因安排延期复工、财务或人力资源经办人员未返岗工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在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的,建议用人单位提前向职代会或工会征求意见,并通过办公系统、电子邮件、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向员工说明情况,取得员工的理解,并在复工或相关人员返岗后第一时间安排支付员工工资。 故,用人单位推迟发工资,在合理期间内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通知》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