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代理,是指被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力直接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代理人。委托合同是一方委托别人处理某项事务,另一方接受委托协议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不同的代理制度一般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类型。委托合同只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无关。代理人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经济行为和简单的事实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