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可以分割哪些财产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若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按照规定就是不能分割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指的是哪个时间段呢? 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中明确了,在夫妻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需要一并做出处理,也就是我们说的分割共同财产。当然,若离婚夫妻还有共同债务没有清偿的,一般需要先用共同财产来清偿。清偿之后还有剩余,双方再实际对财产做出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夫妻分割财产是均等进行分割。 一、夫妻单方给儿女立遗嘱有效吗 单方立遗嘱有效。只能将自己这部分财产进行处分,如果涉及到另一半的部分是属于无效的。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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