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鉴定机构会针对争议进行实证鉴定和意见鉴定。实证鉴定是指鉴定机构通过科学实验等方式,获取事实信息并进行分析,以确定案件事实;而意见鉴定则是指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法院需要,鉴定机构对法律问题、技术问题或者价值问题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可以依据需要,通知或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报告,说明检验、鉴定的过程、结果和意见。”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对于需要以专门技术等为基础作出确定的事项,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专门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3.《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为解决诉讼案件的事实、技术和其他问题,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进行鉴定的活动。”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中的实证鉴定和意见鉴定有着不同的鉴定目的和方法,但都是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揭示问题的本质,提供支持案件判决的有力证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