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债务人已经破产,债权人能否继续追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否能够继续追讨债务,取决于破产法的规定和执行情况。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都被划归到破产财产清算中,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清算和分配。 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的债权优先级不同,优先受偿的债权先于次优先级的债权受偿。如果破产财产清算后,还有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仍然存在,债权人仍有权利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仍然可能无法得到偿还。因此,债权人应该在债务人破产前尽早采取法律手段,尽量保证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零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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