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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罚没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罚没财物管理工作。中央有关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罚没财物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本系统罚没财物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第二条 罚没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罚没财物,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追缴决定或者法院生效裁定、判决取得的罚款、罚金、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没收的保证金、个人财产等,包括现金、有价票证、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
    本办法所称执法机关,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组织。
    本办法所称罚没收入是指罚款、罚金等现金收入,罚没财物处置收入及其孳息。
    第四条 罚没财物管理工作应遵循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执法与保管、处置岗位相分离,罚没收入与经费保障相分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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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