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林木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故意毁坏林木的立案标准如下: 1、在林区盗伐2至5立方米以上的; 2、在林区盗伐幼树100至200株以上的; 3、未经允许,私自砍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他人所有的林木,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林木的。 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然持有采伐许可证但是没有按照许可证上的信息,进行采伐,肆意砍伐国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树木,这种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对于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并且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同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