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