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保函是在签合同什么时候 |
释义 | 履约保函是在签合同之前。履约保函是指在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的请求下,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适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服务类的项目是否要交履约保证金 服务类的项目是否要交履约保证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二、租赁合同保证金中途退还能退吗 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能不能退还要依据当事人是否履行了合同而定,没有履行合同的不退还,收受履约保证金一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如果双方当事人仅是在合同中笼统的约定了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但对适用履约保证金的条件和后果没有明确约定,在缴存保证金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主张适用履约保证金条款时,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三、预期违约合同如何界定 预期违约合同的界定一般是根据外观主义确定 首先。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种。 其次,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明示预期违约的提出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履行期届至前这段时间内。 第三,明示预期违约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 第四,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再次,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将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 默示预期违约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第三,预见的内容必须是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第四,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是合理的。 第五,对方没有明确表示其将来不会或不能履行。 第六,被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