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屋视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个人财产,若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全款买房;2.夫妻共同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且一方全款买房;3.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4.子女房屋属于个人财产;5.父母购买的房子分割按出资比例。 法律分析 婚前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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