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再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 一、复婚手续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复婚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如下:1、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双方要一起到一方户口的所在地的民政局办复婚手续;3、工作人员审核后,民政局就会重新发放结婚证,还会收回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4、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婚姻登记处才会办理。 二、再婚办理结婚证要准备什么 再婚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近亲关系的声明。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的,那离婚证就是离婚证明。如果前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的,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就是离婚证明。 三、离婚房产证去名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另外,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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