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事后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未经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签订买卖合同对自有份额有效,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房屋买卖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夫妻一方签字有效。买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确定,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虽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就共同财产中贵重的财物,一方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如出售,则必须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要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一般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要是对方有足够充分的利益相信,处分行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行为,而自己也是善意购买同时支付了合理对价,也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不能主张追回该房屋。 三、现在我和我妻子离婚房产可以追回吗 离婚房产是否可以追回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房屋被赠与其他人,产权不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房子是无法要回的。 2、如果房产在妻子一方的名下,要先看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的话,你有一半的产权。 3、如果妻子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是无法追回的,但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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