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老板置之不理,怎么办? |
释义 | 农民工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工伤后一年内向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伤残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分析 一、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在一年内向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在工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导致伤残,农民工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只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 结语 此外,农民工还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加强监管,确保他们得到合理的待遇和治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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