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责任范围 |
释义 |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需按照给员工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对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员工到公司上班多久公司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包括试用期)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2、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被行政机关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告公司不交社保公司罚款多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没给交失业金怎么办?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第86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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