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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释义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一、男方非要起诉离婚
    一方想起诉离婚可以由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1、协议离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诉讼离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二、离婚结婚拿户口本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到民政局离婚需要带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这两个证件都需要。一般来讲,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如何办理北京离婚手续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的手续为: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的手续为: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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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