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下: 1、孩子未满2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将抚养权判给母亲,母亲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才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2、孩子已满2周岁的,谁的情况更适合孩子成长,孩子抚养费就判给谁,其中孩子已满8周岁,应当询问孩子的意愿,孩子愿意随一方生活,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孩子抚养权应当判给该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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