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拒绝探视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可以协议约定不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是不能剥夺其探视孩子的权利。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项法律权利,这项权利法律有着严格具体的规定,而且私下协商不给抚养费,然后拒绝另外一方探视是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 一、怎样约定探视权? 约定探视权的规定: 第一,约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要严格遵守。 第二,约定探视的次数和频率,以对孩子最大利益出发。 第三,约定违背探视规定的惩罚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之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探视权纠纷诉讼。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三、夫妻双方有协议放弃探视孩子有效吗 夫妻双方放弃探视孩子的协议是无效的。探望权是离婚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就应该对其行使探望权给予必要的限制。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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