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证时,对财产的分割如下: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的,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 4、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夫妻双方有平等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但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 (2)在分配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3)对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