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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程序需要多久时间
释义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当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在企业签字后提交。但是,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提交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用人单位工伤报告或者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决定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程序图是怎样的
    (一)工伤申请登记
    1、工伤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工伤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工伤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工伤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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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