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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多长时间做鉴定
释义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一、工伤鉴定机关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二、工伤鉴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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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2: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