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年休假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员工才可以休的,也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假期,当然,现实中有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员工的年休假还没休完就离职了。一、离职未休年假怎么补偿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二、休年假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三、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余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只要员工有以上五种情形之一的,员工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