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判刑吗 |
释义 | 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处理。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凡符合上述情况之一者,已收案的不予立案,已立案的应予撤销,侦查终结的不予起诉;已移送法院起诉的,或终止案件的审判程序,或宣告无罪。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五类具体情形和一类条件情形;同时,在《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满14岁的人和精神病人两类情形。 因此,不追究刑事就是不处以任何刑罚的意思,与判刑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经审查不认为是犯罪的。有的人分不清什么是刑事处罚什么是行政处罚,以为只要是不对的事情就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法律中对刑事责任的认定显然不是这样。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比如说,初犯偷了辆普通自行车,情节是不至于直接判坐牢的。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时效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后不予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经特赦的罪犯,他人不得就原犯罪事实再予追究刑事责任。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也就是不告不理案例,有一些犯罪事实已经达到判刑标准,但由于受害人没有上诉的意愿,因此罪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说: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6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并非完全是指没有犯罪事实,还可以是指当事人未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比如说虐待罪,大家都知道这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但如果受害人以为判刑是理所当然的,就不提出申请的话,就只能得到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