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不分割;共同名下的,按原则分割;婚后共同买的,不管谁名下,都共同财产;婚前买的,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分割,但可请求对方赔偿还贷和增值部分。 法律分析 1.若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若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 3.无论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只要使用了共同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 4.若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在婚后使用了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仍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还贷和房产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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