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会扣押欠款人吗? |
释义 | 一、欠债不还会扣押欠款人吗? 1、欠债不还不会扣押欠款人 (1)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采取扣押措施索债,扣留债务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可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二、扣押欠款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吗? 扣押欠款人不一定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若是非法拘禁的行为同时满足了非法拘禁罪的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的客体要件,就涉嫌犯了非法拘禁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会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会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另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的人员较多。有的是经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的是经上级领导同意或默许的;有的是直接策划、指挥者,有的是动手捆绑、奉命看守者。因此,处理时要注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其中的直接责任者和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动机的人员。对其他人员应实行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出借人即使遇欠款人欠款不还的情形,也是不能扣押欠款人的,这是由于任何普通公民都没有扣押其他公民的资格。即使是公安机关等的国家机关,要想实施扣押行为,也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出借人若是实施了扣押行为,可能会因为涉嫌犯了非法拘禁罪被法院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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