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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肇事是属于哪里行为
释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判到超过15年的还是占少部分。
    二、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六)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七)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八)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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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