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省高法的判决不服咋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判决结果不服时,依据规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者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一、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什么? 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 1、同级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法院,并抄送上一级检察院。 3、上级检察院审核,抗诉不当的,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审核通过的,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申诉和再审的区别如下: (一)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诉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 1、有新的证据,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审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三、驳回再审可以向哪级检察院抗诉 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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