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控股股东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4、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一、公司司法解散应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司法解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吗 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的条件有:1、申请公司解散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