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 |
释义 | 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以及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在举行集会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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