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首先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并没有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是不允许买卖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