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开发商没把钱打到监管局的能报警吗 |
释义 | 1,房地产销售中开发商不给开首付款发票的主要目的是避税,或者是推迟交税的日期,把该部分的税款投资到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去。后期也是会给购房者开具的。 2,如果购房者是选择的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需要在银行的贷款成功放款到开发商的监管账户里后,开发商才可以给购房者开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的。在银行贷款未放款之前是开不出来的。 3,开发商每开一户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就等同于当月销售了一套房子,是需要在当月缴纳相应的营业税的。如果开发商暂时不开或到以后统一开具的话,就有效的节省了一部分的税款,资金链也就不会因为交税而变的紧张。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及时的催促开发商开具发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一、开发商是否实行全额垫付购房首付 开发商垫付购房首付不可信。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行为的,一旦认定为无效的则合同自始无效,开发商应返还购房款、购房者退房;被银行认定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无效行为的,如后期购房者未能按期偿付按揭贷款,银行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因开具虚假证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购房者的首付收据丢了该怎么办 购房者的首付收据丢失后应对方法如下: 1、如果购房收据是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向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收据无效,开发商可以重新开具一份; 2、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报纸声明无效,注明发票号码和金额,然后报纸声明票据丢失。凭报纸,向开发商重新开具发票。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二)、买房子交首付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确认房屋买卖意向; 2、买方缴纳首付款,获得首付款支付凭证; 3、买卖双方带上需要的各项材料,办理过户和贷款; 4、买卖双方完成过户并交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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