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年后地暖漏水谁的责任 |
释义 | 10年后地暖漏水,看是谁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是业主自己的原因造成地暖漏水的,由业主自己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当初安装时的遗留问题,且未过保修期的,由地暖安装者或者物业承担责任。 地热漏水把楼下淹了责任主体如下: 1、首先确认一下渗漏水的原因。如果是防水层,非人为可以找开发商; 2、邻居找当事人正常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即使不是物业的责任,也可以请求物业协助处理,尽量妥善处理,毕竟邻里之间,和气最重要。 过了保修期一般由业主负责维修费用的。可以联系供暖公司或者专业的人来进行维修。 如果地热管道真的漏水了,从楼下棚顶渗水的位置不一定就是管道破损出水的地方。因为地面的薄厚程度并不一致,水会流向位置更低位置,或是地暖反射膜接缝的地方,在那里汇集。 地暖的保养技巧: 使用地热地板时,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循序渐进地给地坪和地板加热。安装时,地表温度应保持在18℃左右。在安装前,要对水泥地面逐渐升温,每天增加5℃,直至达到18℃左右的标准为止。在安装完成后的头3天内,要继续保持这一温度,3天之后才可根据需要升温,并且每天只能升温5℃。 第一次使用地热采暖,注意应缓慢升温。首次使用时,供暖开始的前三天要逐渐升温:第一天水温18℃,第二天25℃,第三天30℃,第四天才可升至正常温度,即水温45℃,地表温度28℃~30℃。不能升温太快,太快的话,地板可能会因膨胀发生开裂扭曲现象。 长时间后再次启用地热采暖系统时,也要像第一次使用那样,严格按加热程序升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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