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赠与不需要第三方在场。遗赠人自愿将遗产赠与他人即可生效。受遗赠人应在60天内接受或放弃受遗赠。若到期未表示,则视为放弃。遗产赠与原则上不需要第三方在场。根据相关规定,遗赠人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将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他人即可生效,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若受遗赠人到期未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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