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承担? |
释义 | 破产后,有限公司应先偿还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等,然后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接着是法定补偿金,再偿还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最后才能偿还其他债权。 法律分析 有限公司破产以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在公司清算组清算完之后,应该先把破产人之前欠的员工的工资及医疗费用、抚恤金及伤残补助金的费用偿还请,要划拨到员工的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其次要还清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该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之后要偿还破产人之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人之前所欠的税额;最后才能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拓展延伸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分配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如何?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分配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有限公司破产时,债务的分配遵循破产程序和破产法的规定。首先,破产清算程序将启动,包括债务核查、债权登记等环节。其次,根据破产法的优先受偿顺序,优先受偿的债权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余债权按照优先受偿顺序依次清偿。实践中,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通过债权人会议等形式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分配方案。最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偿,以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结语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分配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破产清算程序将启动,优先偿还员工工资、医疗费用等债权。其余债权将按照优先受偿顺序逐步清偿。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分配方案,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这一过程旨在确保破产债务得到合理分配,维护员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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