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总公司可以就分公司的合同起诉。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可以以责任承担者的名义起诉。 一、分公司注销了如何起诉 分公司注销了可以起诉总公司,没有总公司或者总公司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能当股东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股东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独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不能成为股东。 三、分公司不同于总公司的方面有哪些? 分公司不同于总公司的方面包括如下: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也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的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