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也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本单位的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话,可能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基于这一理由解除合同的话,劳动者依法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公司没有为员工买社保,需要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还需要支付的一定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