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要件是: 1、协定解除,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条款 若双方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除;如果不能协商解除,若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条件达成的,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若没有上述约定解除条款且没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的,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的,不能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二、买房付完首付以后不想要了还能办按揭吗 买房付了首付后无法办按揭可以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办理退房手续后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根据无法办按揭的原因确定违约方并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但学区有变想退房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学区有变想退房,学区变动违反合同约定的能得到法律支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学区且在其子女入学前不会调整变动的,自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未对此作出约定当事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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