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出生证明首次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南京出生证明首次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 1.办理时需携带《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携带护照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台湾通行证及复印件。2.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及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南京出生证明怎么办理 新生儿出生证用途很多,比如办理户口、享受新生儿保健服务、上幼儿园登记等等,所以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 办理办法: 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 医院会要求家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再上交夫妇的身份证复印件,宝宝出生后,医院会据此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出生证了。 宝宝在出生证上的名字是不能改的,出生证上的名字和报户口的时候的名字得一致,如果想改,就只能在报户口的时候,要去居委会开个证明,出生证明的名字以后就放在曾用名一栏。先到所属居委会或街道办理证明,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出生证。 补办办法: 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填写《补办出生证审批表,特别是填写婴儿出生时间,不能有涂改现象。 审查:补办者凭《补办出生证审批表道县妇幼保健所儿保客审查并签具意见。须带审查资料:出生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在外县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应带上外县医疗保健机构的婴儿出生医学记录或医疗证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文书,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作为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已成为重要的法律证件,并承载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成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新生儿获得国籍,接受保健服务等的医学依据和凭证,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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